首先我們先看一下,爾必達相關新聞稿:
爾必達終止上市 證交所:要求無條件收購在外流通的TDR
爾必達因2月27日向東京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並經東京證交所公告自101年3月28日下市,證交所28日除已公告在台發行的TDR自29日起列為全額交割,且在3月28日終止其上市,另外,將發函爾必達應依申請上市時出具的承諾書,無條件收購在外流通的存託憑證,並儘速將收購條件於重大訊息揭露。
證交所28日公告對爾必達終止上市的處理程序,由於爾必達向東京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程序,並經東京證交所公告自101年3月28日下市。證交所已依與爾必達公司簽訂的台灣存託憑證上市契約及營業細則第50條之3規定公告分別於101年2月29日將其上市之台灣存託憑證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及於101年3月28日終止其上市。
關於台灣存託憑證持有人之權益保護部分,證交所表示,將發函爾必達應依該公司申請上市時出具之承諾書,依上市公司申請有價證券終止上市處理程序之規定,由該公司無條件收購在外流通之存託憑證,並儘速將收購條件於重大訊息揭露。
證交所指出,收購價格依上開處理程序規定,係董事會決議日終止上市之決議日前一個月之台灣存託憑證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且不得低於該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證交所說,若爾必達未依承諾辦理收購,得依存託契約約定,於下市時由存託機構出售存託股份,扣除必要費用後將所得價款依比例分配予投資人;或由投資人洽投保中心依投保法協助投資人爭取權益。
證交所強調,將儘速邀集投保中心及存託機構研商相關執行方式並對外公布,以確保投資人權益。另外,證交所表示,因爾必達已申請更生程序(類似我國重整程序),故本案仍存有訴訟及執行之風險,投資人實際取得的價金及時程仍有不確定性。
依照2月29號開盤價7.02,而從2月29號到3月28號,僅剩21個交易日,假使爾必達依規定收回TDR,每位股民到底可拿多少
假設每一天都是跌停板
交易日 | 開盤價 | 跌停板 | 收盤價 |
2月29日 | 7.02 | 0.93 | 6.53 |
3月1日 | 6.53 | 0.93 | 6.07 |
3月2日 | 6.07 | 0.93 | 5.65 |
3月5日 | 5.65 | 0.93 | 5.25 |
3月6日 | 5.25 | 0.93 | 4.88 |
3月7日 | 4.88 | 0.93 | 4.54 |
3月8日 | 4.54 | 0.93 | 4.22 |
3月9日 | 4.22 | 0.93 | 3.93 |
3月12日 | 3.93 | 0.93 | 3.65 |
3月13日 | 3.65 | 0.93 | 3.40 |
3月14日 | 3.40 | 0.93 | 3.16 |
3月15日 | 3.16 | 0.93 | 2.94 |
3月16日 | 2.94 | 0.93 | 2.73 |
3月19日 | 2.73 | 0.93 | 2.54 |
3月20日 | 2.54 | 0.93 | 2.36 |
3月21日 | 2.36 | 0.93 | 2.20 |
3月22日 | 2.20 | 0.93 | 2.04 |
3月23日 | 2.04 | 0.93 | 1.90 |
3月26日 | 1.90 | 0.93 | 1.77 |
3月27日 | 1.77 | 0.93 | 1.64 |
3月28日 | 1.64 | 0.93 | 1.53 |
股民每張可以拿回1.52,一張為1000股,1.53*1000=1530元
目前市面流通20W張,爾必達需支付1530*20W張=306,000,000(約3億)
假使當時申購抽籤,一直套牢未賣
承銷價21.3 3月28號試算收回價1.53
21.3-1.53=19.77(虧損)
1.53/21.3=7.1%
100%-7.1%=92.9%
投資報酬率-92.9%